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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子报前台订阅入口相关使用守则
1. 认知与接受条款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据本服务条款提供服务。当您使用企业电子报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企业有权于任何时间修改或变更本约定书之内容,建议您随时注意该等修改或变更。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后继续使用,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修改或变更。如果您不同意本约定书的内容,或者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域排除本约定书内容之全部或一部时,您应立即停止使用。
若您为未满十八岁,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并应于您的家长(或监护人)阅读、了解并同意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后,方得使用或继续使用。当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时,即表示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约定书之所有内容及其后修改变更。
2. 与第三人网站的连结
企业电子报提供搜寻引擎之服务,旨在便利您迅速获得检索结果。您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他业者经营的网站,但不表示企业与该等业者有任何关系。其他业者经营的网站均由各该业者自行负责,不属企业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企业对检索结果不担保其合适性、可依赖性、即时性、有效性、正确性及完整性。您也许会检索到一些令您厌恶或不需要的网站,这是电脑运作的可能结果,遇到此类情形时,企业建议您不要浏览或尽速离开该等网站。
3. 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您同意以下事项:
(a) 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b) 维持并更新您个人资料,确保其为正确、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或不实的资料,企业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一部。
4. 企业隐私权政策
关于您的会员注册以及其他特定资料依本公司「隐私权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
5. 会员帐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之后,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将负完全的责任。您并同意以下事项:(a)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您将立即通知企业,且(b)每次连线完毕,均结束您的帐号使用。
6. 儿童及青少年之保护
儿童及青少年上网已经成为无可避免之趋势,使用网际网路获取知识更可以培养子女的成熟度与竞争能力。然而网路上的确存有不适宜儿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讯息,例如色情与暴力的讯息,儿童及青少年有可能因此受到心灵与肉体上的伤害。因此,为确保儿童及青少年使用网路的安全,并避免隐私权受到侵犯,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到下列义务:
a.先检阅各该网站是否有保护个人资料的隐私权政策,再决定是否同意提出相关的个人资料;并应持续叮咛儿童及青少年不可泄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信箱、照片、信用卡号等)给任何人。也不可以单独接受网友的邀请或赠送礼物而与之见面。
b.谨慎选择合适网站供儿童及青少年浏览。未满十二岁之儿童上网时,应全程在旁陪伴,十二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青少年上网前亦应斟酌是否给予同意。
7. 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企业电子报,并承诺遵守中华民国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网际网路之国际惯例。您若系中华民国以外之使用者,并同意遵守所属国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公布或传送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企业上;
B.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营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智慧财产权及其他权利;
C. 违反依法律或契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D.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E. 传输或散布电脑病毒;
F. 从事不法交易行为或张贴虚假不实、引人犯罪之讯息;
G. 贩卖枪枝、毒品、禁药、盗版软体或其他违禁物;
H.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I. 滥发广告邮件;
J. 其他企业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8. 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服务有时可能会出现中断或故障等现象,或许将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资料丧失、错误、遭人篡改或其他经济上损失等情形。您于使用本服务时宜自行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对于您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服务而造成的损害,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 下载软体或资料
企业对于您使用本服务或经由企业连结之其他网站而下载的软体或资料,不负任何担保责任。您应于下载前自行斟酌与判断前述软体或资料之合适性、有效性、正确性、完整性、及是否侵害他人权利,以免遭受损失(例如:造成您电脑系统受损、或储存资料流失等);企业对于该等损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 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
您同意企业电子报得就本服务订定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本服务将保留电子邮件讯息、布告栏内容或其他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本服务一个帐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讯息的数量限制、本服务一个帐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讯息的最大档案、企业伺服器将为您分配的最大磁碟空间,以及一般特定期间内您使用本服务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若企业将本服务维持或传送之任何讯息、通讯和内容删除或未予储存,您同意企业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亦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企业有权关闭。您也同意,企业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11. 资讯或建议
企业对于您使用本服务或经由企业连结之其他网站而取得之资讯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投资理财、医疗、法律等方面),不担保其为完全正确无误。企业对于本服务所提供之资讯或建议有权随时修改或删除。您在做出任何相关规划与决定之前,仍应请教专业人员针对您的情况提出意见,以符合您的个别需求。
企业随时会与其他公司、厂商等第三人(「内容提供者」)合作,由其提供包括新闻、讯息、企业电子报等不同内容供企业刊登,企业于刊登时均将注明内容提供者。基于尊重内容提供者之智慧财产权,企业对其所提供之内容并不做实质之审查或修改,对该等内容之正确真伪亦不负任何责任。对该等内容之正确真伪,您宜自行判断之。您若认为某些内容涉及侵权或有所不实,请径向该内容提供者反应意见。
12. 广告
您在企业上浏览到的所有广告内容、文字与图片之说明、展示样品或其他销售资讯,均由各该广告商、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所设计与提出。您对于广告之正确性与可信度应自行斟酌与判断。企业仅接受委托予以刊登,不对前述广告负担保责任。
13. 买卖或其他交易行为
厂商或个人可能透过本服务或经由企业连结之其他网站提供商品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您若因此与该等厂商或个人进行交易,各该买卖或其他合约均仅存在您与各该厂商或个人两造之间。您应要求各该厂商或个人,就其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之品质、内容、运送、保证事项与瑕疵担保责任等,事先详细阐释与说明。您因前述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所产生之争执,应向各该厂商或个人寻求救济或解决之道。企业声明绝不介入您与厂商或个人间的任何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对于您所获得的商品、服务或其他交易标的物亦不负任何担保责任。您若系向企业经营的购物网站进行前述买卖、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双方权利义务将另行依据该网站之责任规范约定书内容决定之。
14. 免责声明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
企业对本服务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目的之适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权利。企业不保证以下事项:(i)本服务将符合您的需求,(ii)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iii)由本服务之使用而取得之结果为正确或可靠,及(iv)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您的期望。是否经由本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前开任何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您应负完全责任。您自企业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本服务之保证。
15. 金融相关服务
本服务之目的为提供资讯,非供交易或投资之目的。经由本服务传送之任何资讯之正确性与适用性,企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基于前开资料之任何交易或投资决定,企业亦不予负责。
16. 会员行为
由会员公开张贴或私下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体、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会员内容」),均由「会员内容」提供者自负责任。企业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而张贴之「会员内容」,因此不保证其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您了解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令人厌恶之「会员内容」。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不为任何「会员内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任何错误或遗漏,以及经由本服务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而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
您了解企业并未针对「会员内容」事先加以审查,但企业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或移除经由本服务提供之任何「会员内容」。在不限制前开规定之前提下,企业及其指定人有权将违反本服务条款和令人厌恶之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您使用任何「会员内容」时,就前开「会员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之情形,您同意必须自行加以评估并承担所有风险。您了解并同意,企业依据法律的要求,或基于以下目的之合理必要范围内,认定必须将「会员内容」加以保存或揭露予政府机关、司法警察或未成年人之监护人时,得加以保存及揭露:(a)遵守法令或政府机关之要求律程序,(b)执行本服务条款,(c)回应任何侵害第三人权利之主张,或(d)保护企业及其使用者及公众之权利、财产或个人安全。
17. 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企业所使用之软体或程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企业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智慧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营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任何人不得径自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进行还原工程、解编或反向组译。若您欲引用或转载前述软体、程式或网站内容,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或其他权利人的事前书面同意。尊重智慧财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企业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18. 您对企业之授权
若您无合法权利得授权他人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某资料,并将前述权利转授权第三人,请勿擅自将该资料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企业。任何资料一经您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企业时,视为您已允许企业可以基于公益或私益之目的,无条件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该等资料,并得将前述权利转授权他人,您对此绝无异议。您并应保证企业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改作、散布、发行、公开发表、转授权该等资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财产权,否则应对企业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19. 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企业得基于其自行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缺乏使用,或企业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并将本服务内任何「会员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企业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于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随时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您同意依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得终止,您承认并同意,企业得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及停止本服务之使用。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终止,企业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C20. 准据法与管辖法院
本约定书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民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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